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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都律師代理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糾紛二審案逆風翻盤,獲得勝訴

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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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紹

2020年9月,A設計公司接受B房開公司的委托,對武漢某售樓處室內精裝修項目開展設計工作。隨后,B房開公司與浙江D公司設立C投資發(fā)展公司,由C投資發(fā)展公司中標案涉售樓處所在的地塊項目。2021年3月,A設計公司完成設計成果,向B房開公司工作人員進行了成果交付。2021年6月,C投資發(fā)展公司按照A設計公司的設計成果進行了案涉售樓處的精裝修工作。


2022年7月,A設計公司向武漢市某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C投資發(fā)展公司向其支付設計費。一審法院以C投資發(fā)展公司并非合同相對方為由,駁回了A設計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

A設計公司在一審全面敗訴的情況下找到恒都律師事務所何根平律師團隊,委托代理本案二審。最終,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審法院的判決進行改判,判決C投資發(fā)展公司向A設計公司全額支付設計費并支付逾期付款的資金占用費。


案件難點

1、由于B房開公司暴雷,A設計公司只能向C投資發(fā)展公司主張設計費用。

2、A設計公司未與C投資發(fā)展公司簽署書面合同、溝通設計方案、交付設計成果。


恒都律師工作

接受A設計公司委托后,何根平律師團隊認真梳理了案件事實及各方關系,與A設計公司反復溝通、核實問題,形成了清晰的代理思路,在此基礎上收集、補充相關證據(jù),強化己方觀點,并多次開展內部研討會,不斷完善庭審方案及代理意見。


1、主張B房開公司作為C投資發(fā)展公司的設立人,在C投資發(fā)展公司成立前,為設立公司而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合同相對人有權請求設立后的公司承擔合同責任。

恒都律師主張,C投資發(fā)展公司作為從事房地產項目開發(fā)的公司,售樓處是其基礎、必備的設施,遵循“設計先行”的原則,B房開公司身為發(fā)起人先行與A設計公司進行前期溝通,屬于設立人為設立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情形,而且C投資發(fā)展公司也按照A設計公司的設計成果進行了裝修設計,實際享受了合同利益,因此A設計公司有權選擇C投資發(fā)展公司承擔相應的合同責任。

2、主張C投資發(fā)展公司作為項目公司,無論通過何種方式安排付款路徑, C投資發(fā)展公司作為利益獲得者應該實際承擔相關費用。

C投資發(fā)展公司系負責案涉項目開發(fā)的項目公司,享有項目全部利益的同時,也需要承擔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一系列費用,無論其如何設計付款路徑,都無法改變最終應當由其承擔相關費用的事實。恒都律師在二審階段,進一步補充關聯(lián)證據(jù)材料。

3、恒都律師全面分析一審法院未充分查清案件事實背后的原因,詳盡的向二審法院匯報案件事實背景及各方業(yè)務、法律關系及工作邏輯。

案件結果

在案件各方關系復雜、一審全面敗訴、案件對方當事人為當?shù)刂麌蟮目蛨隽觿莸那闆r下,恒都律師通過縝密梳理、針對性的補充完善證據(jù),從多個法律維度進行了論證分析,最終實現(xiàn)二審逆風翻盤,為客戶挽回巨額損失,不負客戶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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